近期,为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,宁夏、甘肃、广州、银川等多地生态环境部门密集发布2026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投资引导性公告,明确鼓励与限制方向。同时,长三角区域“无废城市”共建联治方案正式落地,国家层面也出台了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顶层设计。
一、多地明确:限制焚烧填埋,鼓励飞灰、废盐资源化
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告指出,全区焚烧、填埋、水泥窑协同处置、精馏残渣、废矿物油等类别已处于产能过剩状态,不予支持新(扩)建项目;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、工业废盐等短板领域的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。
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同样提出,鼓励飞灰、工业废盐等资源化利用及精深加工,推广园区内“点对点”定向利用模式。
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、含铬集尘灰的高值资源化利用项目。
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严控新增填埋、焚烧、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,将政策重心转向飞灰、废盐等难点领域的高标准利用。
二、长三角区域协同:共建“无废城市”,危废填埋量占比设限
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(局)联合印发《长三角“无废城市”区域共建联治实施方案》,明确阶段性目标:到2027年,初步构建共建联治体系,4个左右地级市率先建成“无废城市”;到2030年,实现沪苏浙全域、安徽省60%以上地级市建成“无废城市”,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%以内。这标志着长三角固废治理从各自为政转向区域一体化协同。
三、国家层面: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顶层设计出台
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节〔2026〕75号),提出到2027年累计综合利用量达25万吨,到2030年形成应对大规模退役潮的综合能力,为即将到来的废光伏组件处置高峰提前布局。
2026年4月,固废危废行业政策端持续通过投资引导优化产能结构,区域协同治理加速落地,国家层面针对新兴固废的前瞻性政策也已出台。技术端则呈现出产学研深度融合、国际认可度提升、数字化赋能等鲜明特征。行业整体正从“无害化处置”向“资源化利用”与“智能化管理”深度转型。